在漢諾威把大部分的事情搞定之後,
25日和老師約了第二次見面(第一次是九月初的面試),
談了一個小時,
確定我要正式成為博士生之前應該要做的事情--
去學校註冊→到系上申請成博士生→系務會議討論我需要通過哪些學科考試→依照系上的決議去考這些考試。
若都順利通過之後,才會取得博士生的資格。
這學科考試是為了證明,外國人在國外就學的教育程度
和在德國讀完大學的程度(德國大學唸完是取得碩士學位)相當,
在我們系的外國人通常需要考四科,
兩科是本研究所的科目,另兩科是相關系所的,
老師就直接指定了我們研究所的兩科,
就這學期開的加深課程(Vertiefungsstudium),
一科是都市計畫與交通工程設計,
另一科是交通系統運作(如車流理論之類的),
由於下次的系務會議可能要到一月,
真正確定是哪四科時,這學期已經要過完了~
所以目前我安排這學期考系上的兩科,
下學期再考其他系的兩科。
其實這個學科考試,
若是學生有把握,可以要求馬上考試,
因為我比較沒種,所以我想上完課之後再考,
這樣也比較可以多知道一些專有名詞的德文,
但因為我現在才來上課,冬季學期已經過了一半了,
已經上過的部分要自己念
學期末去申請口試,然後就知道我可不可以繼續下去~